练瑜伽骨折 教练没责任
自身原因导致受伤 学员告训练班败诉
李小姐在瑜伽训练班训练时,突然摔倒造成下颌骨骨折。李小姐于是将训练班的主办者告上法院索赔损 失。
记者上午获悉,海淀法院以被告不存在过错为由,驳回了李小姐的诉讼请求。
李小姐称,她在做瑜伽“站立冥想”时突然摔倒。经医院诊断为下颌骨多发性骨折,花了医药费近2万元。
李小姐认为,主办方对学员未尽保护义务,指派的教练训练不当,当她出现超过训练限度的情况时,仍强行继续练习,又不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。
被告则称,李小姐只练习了10分钟就突然摔倒,是意外事件。她的受伤与瑜伽训练课程内容、场地和训练指导无关。当她摔倒后,教练及时予以联系医院救治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现有证据证实,被告提供了木地板的场地,配备给每位学员训练垫,现场有专业的指导教练,显然在训练场所方面已尽相应保障义务。
此外,瑜伽所有动作的完成与否,是由练习者主观控制的。原告作为成年人,是对自身的体力素质和承受能力充分知晓的。因此判定此次事故的发生是原告自身原因导致,被告并无责任。
来源:北青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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